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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

中小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

一、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成员:

  长:   

副组长:     

委 员:

二、考核对象及内容

    考核对象为局属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考核内容:根据签订的岗位聘用合同,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

三、考核要求

    1.内容多维。在现有考核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注重对教师师德修养、教学水平、教学实绩、学习能力和人格魅力的考核。

    2.主体多元。重视教职工的自评和互评,积极鼓励教师、职工、管理者、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年度考核活动。

    3.方式多样。做到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互评、多层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四、考核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考核程序

    1.成立考核小组,报送考核方案。学校设立学年度考核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并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备案;同时核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及行政奖励名额。

    2.召开学年度考核工作动员会议。

    3.被考核者撰写个人总结、填写考核表、自评互评,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交流。

    4.年级组(处室)负责人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在群众评议的基础上,给予评分并提出评鉴意见。

    5.考核小组组织教职工进行优秀等次人员的民主测评与推荐。测评推荐要公平、公正、公开,并体现激励性,具体办法自定。

    6.考核小组全面分析优秀等次候选人的综合考核情况及部门负责人的评鉴意见,明确考核意见,提出考核优秀及行政奖励建议名单。

    7.学校行政办公会议讨论,确认考核结果和考核等次。对确定为“优秀”等次和行政奖励人员名单要在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8.考核结果反馈。通过书面通知或个别谈话形式向教师本人反馈考核结果。对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及以下的人员,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年度考核登记表由单位及时存入被考核人的人事档案。

    (二)时间安排

      1.6月18日前,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填报《常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审核表》,报市教育局人事处、人社局事管处核准后组织实施。

     2. 6月24日和25日被考核人在小组交流前将电子版考核表A4双面打印签字后,参加小组交流。  

3.各考核小组负责人于6月30日前把本小组参与考核人员的年度考核表、处室评语完成后,收齐后上交给学校办公室。本组电子稿收齐后,一并上交校办公室。

     4.考核结果于7月10日前反馈给被考核者。9月10日前将汇总材料纸质稿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审核备案。

    五、考核等次及比例

    (一)考核等次

    1.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

    2.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评价好;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3.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师德评价较好;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师德评价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工作责任心较差,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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